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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 农民工也得参加失业保险

2000-05-2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杭州市劳动局日前发出通知,明确规定:农民合同工、临时工都得参加失业保险。凡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职工及一个月以上的临时工都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农民合同制职工及农民临时工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在杭所有企业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农民临时工失去工作后,符合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由缴费所在地的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给予补助,补助标准可根据单位为其实际交费期限,按照城镇职工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三分之一,一次性发给生活补助费。(《钱江晚报》2000.5.18程玲琳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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